今天是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5-11-27

烟政办发〔201573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邮政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邮政普遍服务是重要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快递业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充分发挥邮政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便民惠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邮政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全市邮政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邮政业务收入达到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市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快递业务量超过1.5亿件,年均增长30%以上;快递服务收入达到18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快递行业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培育1家年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和1家年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的龙头快递企业,培育5家年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中坚快递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编制我市邮政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专项规划时,要把邮政业纳入其中。将城乡邮政(快递)服务网点和邮件(快件)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邮政(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在建设物流、电商、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区和园区时要把邮政(快递)服务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统筹规划,预留发展空间。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统筹考虑(邮政)快递服务网点布局。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中要将(邮政)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二)加大政策扶持。

1.加强载体建设。在选址、用地等方面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依法划拨邮政局()、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转运站、国际邮件互换局、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用地。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服务网点用房,可以不高于建筑成本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使用。邮政企业依照城乡规划设置邮政信筒()、邮政报刊亭、阅报橱窗,免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及相关费用。

2.强化资金扶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农村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范围。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区、市)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邮政业“营改增”试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研究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适应快递业特点的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3.培育壮大快递企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快递企业,鼓励“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健全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服务质量监测,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积极推广快递保险业务,保障用户权益。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开展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

4.构建完善服务网络。实施快递“向下、向外”工程,建设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和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地区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带动农村消费。发展跨境电商快递业务,加大对快递企业“走出去”服务力度,建设国际快件处理中心,探索建立“海外仓”。鼓励传统邮政业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发挥邮政网点优势,提高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大力推进村邮户箱工程,做好农村通邮和城镇信报箱(间、群、亭)建设维护工作,把新建住宅小区信报箱验收工作扩大到全市范围。支持邮政村邮站、便民服务站、三农服务站等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惠及民众、方便快捷、多方共赢的邮政便民综合服务平台。

5.保障便捷通行。实施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工程,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合作。推进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试点和快件甩挂运输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快件水路运输,大力推动快件航空运输。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辐射带动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集聚。进一步贯彻落实寄递车辆便利通行政策,邮件(快件)车辆途中轻微交通违法或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应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优惠。对寄递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市区内投送邮件(快件)。推进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互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寄递专用车辆优先快速通行,改善寄递运输环境。

6.完善末端投递。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高等院校应为快递企业投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有条件的应规划建设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服务点、综合服务超市、智能自取设备等综合终端设施,满足投递服务多样化需求。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高“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快在社区、校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快件箱等自取服务设备,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提高投递效率。

7.推进“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发展代收货款等业务。

8.服务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加快邮政(快递)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我市新的邮件转运中心和12处快递物流园区,促进邮政(快递)服务整合资源,满足中韩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实现集约化发展。开通中韩海运邮路,开办邮政国际小包业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大力发展中韩跨境电子商务,吸引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国际业务总部落户烟台,享受电商、物流企业的同等优惠政策,打造辐射周边省市、影响全国的国际快递总部基地。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参与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为邮政、快递企业入驻或设置服务网点预留空间,并在园区用地、投资、基础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打造中韩(烟台)产业园现代物流快递区,加强邮政(快递)与跨境电商的无缝衔接。

9.鼓励业务创新。加大对各类邮政、快递、电商创业孵化基地、仓储中心、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扶持力度,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一体化物流。推广快递企业“收寄+直供+电商”寄递烟台大樱桃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冷链物流服务,拓宽烟台特色农副产品外销渠道。促进快递配送网络与电子商务网络和企业物流网络一体化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承接制造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服务外包。

10.推进农村物流发展。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整合交通、农业、供销、邮政等系统农村配送基础设施,逐步打造统一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引导扶持,探索建立交通、农业、供销、邮政等对农村物流的资金支持渠道。扶持培育农村快递物流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农村快递物流知名品牌,增加发展后劲。

(三)优化发展环境。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挥电子口岸、国际陆港等“一站式”通关平台优势,扩大电子商务出口快件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的适用地域范围,实现进出境快件便捷通关。

2.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邮政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加强沟通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邮政行业监管工作,解决县域邮政市场监管缺乏组织保障的问题。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行政执法,完善快递市场主体退出管理机制。完善申诉工作机制和处理流程,建立消费者申诉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快递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和寄件人安全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加快推行落实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加强对进出境快件的检疫监管,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邮政管理、综合治理、公安、国家安全、安监、工商、海关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邮政业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定期互通监管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快递服务业稳定、安全、有序发展。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加强寄递安全规章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的责任、范围、措施,堵塞监管漏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坚决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打击非法扣押、盗窃快件等行为的具体实施意见。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引导高等学校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立一批快递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三、组织实施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的邮政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分解任务目标,确保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领域支持邮政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邮政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25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25印发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800830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