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邮政企业开展集中学习 2015-12-08
为依法做好普遍服务工作,提升全市普遍服务工作水平,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邮政企业在全市系统内重点学习《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从多个方面明确了促进我市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全市邮政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同时,由国务院交通部新修订《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也于12月1日正式生效。《办法》对邮政普遍服务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对邮政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作出了明确要求。《办法》从邮政普遍服务的服务保障、服务规范、用户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的修订生效对进一步做好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对邮政企业进一步按照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普遍服务提供了政策要求。 市邮政管理局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两个文件下发给邮政企业,并要求邮政企业通过个人学习、集中讲解、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将文件学好吃透、真正领会把握好文件精神。通过对两个文件的学习,将文件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落实到服务广大群众的普遍服务一线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邮政普遍服务的发展和不断提高,不断提升全市邮政普遍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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